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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這年紀要講什麼功名利都嫌不夠格,
標題是偶然看到網頁上有人拍了昂貴的護身符之後的感嘆,
而且覺得好像真是這麼回事

我這年紀,也就是七段班前段,似乎是被歸在草莓族的世代裡,
當然有很大一部分的人打死不認為自己是草莓,
可是有開拓性格的很少,大多數沒車沒房,還跟爸媽住,
好一點的還能幫家裡出點花費還貸款,差一點的連賺自己生活費都辦不到,還要爸媽補貼當啃老族,

無論如何比不升學不就業也不找事做還住家裡的尼特族都好,幸好我身邊沒有這種人。

扯遠了,我其實只是想表達取捨的問題,也因為這樣的心態,
讓我們這群草莓好像被迫要證明一些什麼,
最近發生的一些事件讓我覺得好像總是得要犧牲點什麼,才能得到你想要的,
好比你得先付出完全的勞心勞力才能得到薪水,或者無私的幫助別人才能得到感謝,
我們的年紀還老不到可以做到笑面虎或者是兩面賺錢的程度


是說我們也不是聖人啊!這麼幾年下來離天真也很遠了,
難到沒有那種名利雙收的方法嗎?難得不能在幫助別人當中也幫助自己?
總是阿Q的想望著看不到或可能會沒有、需要看天意的報酬實在很危險....。
而且我已經有點開始害怕那種感覺了,結局是總是被當傻瓜而已。

有!但得先對不起自己的良心,如果夠厚黑的話,相信許多困難都迎刃而解。
可惜事情一向不是憨人想得這麼簡單,

就連慈濟也不是一廂情願的救人而已,我是該好好思考一下了。

前兩天老闆跟我講一席很感人很阿Q的話,類似知恩圖報或是愛是不要懷疑之類的話,
我想,我還是會這樣一直追隨這個準則下去的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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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ryja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